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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公告】2018年“一卡通”政策公示


一、补助范围:

1、必须正常在校一、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(即户口为××省××县的,但县级政府所在镇户籍的学生除外)。

2.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包括户籍地址是县级政府所在镇的,如建档立卡,低保户等)

3、确定人数比例(各班除了建档立卡学生和连片地区直接享受的学生,剩下的学生照

本班20%的比例享受)。

二、标准

2000//

三、申请:

1、班主任核对本班学生学籍(每年9月),确认无多报漏报学籍的情况。

2、班主任指导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,收集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,装订成册,并班主任在申请表上签字,然后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确认最后名单,并交由助学金经办人员办理。

3、班主任需收集学生身份证复印件(财务室统一到银行办理银行卡)。

4、每月15日前班主任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填写当月本班的“助学金变动表统计”。

、审核及发放程序:

   1、学校提交学籍系统(每期开学第一个月)

   2、区教育局审核学籍;

   3、市教育局审核学籍(每期开学第二个学月);

   4、学生自行提出申请(每期开学第一个月);

   5、上交相应资料;

   6、学校审核名单;

   7、学校公示名单;

   8、上报全国资助系统;

   9、确认最终受助名单;

   10、收集身份证材料;

   11、办理学生中职卡;

   12、上级资金到位拨付到校;

   13、学校足额按月打卡发放助学生。


2018/8/30 11:12:07